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因應國內出現疑似非洲豬瘟案例,農業部10/22(三)原宣布禁運禁宰5天,行政院於10/26(日)宣布再延長5天。
二、學校午餐供應廠商應提供肉品來源證明及溯源資料,確認所有肉品均由合法屠宰場供應。目前本校午餐供應廠商皆已提供證明公告於校網。
三、於防疫應變期間,若豬肉供貨不足,廠商可能彈性調整菜單,以雞肉、魚肉、豆製品或蛋類等食材替代。
四、依據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」第45條之1規定及防檢局107年12月18日公告裁罰基準,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者處新臺幣(以下同)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,旅客如自3年內有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者第1次處新臺幣20萬元、第2次處100萬元罰鍰;外籍人士不具居留證,第1次受罰20萬元罰鍰且未能立即繳清者,拒絕其入境。
相關網站宣導:
(一)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之「非洲豬瘟教育專區」(https://cpd.moe.gov.tw/article?pltid=230)
(二)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建置之「非洲豬瘟資訊專區」(https://asf.aphia.gov.tw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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