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(一)甄選對象:公、私立高中職全民國防教師、國民中學及 國民小學現職教師,含協同教學之教育人員、代理教 師、兼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。
(二)每件教案至多3名教師參與且任職學校須為相同學校。
(三)各學層入選優良教案各3件,獲獎個人頒發獎狀,每件教 案依特優、優等、佳作分別頒發禮券。
(四)獲獎教師分別優先推薦參加本局與教育部所辦理全民國 防教育相關活動。
(五)投稿及獲選件數納入本市次年度「推動全民國防教育考 核評選」及「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」團體組考評參 據;另獲獎作品納入推薦參加教育部第四屆國民中小學 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優良教案甄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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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3-1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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