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訓育組長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為鼓勵地方特色歌謠傳唱風氣,培養在地音樂藝術人才,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歌謠創作比賽,希冀參賽者透過擷取各縣市文化元素為內涵,創作地方特色歌謠,以達傳承、發揚、創新及深化本土文化認同之目標。
二、歌謠創作比賽
(一)開放報名時間: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31日下午5點止, 採網路報名。
(二)參賽組別及資格
1、教師組: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、海外臺灣學校、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幼兒園之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職教師。
2、學生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。
3、社會組:除前二組所定之身分外,各界人士均得參加。
(三)更多活動資訊,請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官方網站查詢https://www.arte.gov.tw/;如有報名疑義,請逕洽該館承辦人蔡小姐:02-2311-0574轉11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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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9-0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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