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1.請各校協助「突發急難亟需關懷」之學生申請,各校以1名 為原則,申請通過者將致贈急難救助金新臺幣5,000元。
2.本案申請對象為「突發急難亟需關懷」者,倘己定期或專 案接受政府或其他濟助者或前學年度已獲該協會濟助者, 請勿申請。
3.貴校倘有前述情形學生,請協助於113年10月21日(星期 一)前,完成附件申請表填報並逕送「臺北市退休校長協 會」(地址: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10號6樓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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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0-0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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