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|
活動目的:為落實環境永續發展推廣普及綠建築
申請資格: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,並得共同具名申請:
建築物起造人、所有權人、管理機關、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之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。
建築物之設計建築師或相關專業工業技師。
建物資格:取得銅級以上綠建築標章,且申請截止日前仍在有效期限內之建築物。
申請期限:114年6月16日(星期一)下午5時前寄達受理窗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聯繫窗口:社團法人台灣綠建築發展協會(地址:2314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95號3樓)受理申請資料,聯絡人為黃律維先生(電話:02-86676111分機2792,傳真:02-8667622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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